八十八學年度第一次行政會議紀錄


日 期:八十八年九月廿八日下午二時正

地 點:行政大樓二樓第一會議室

主 席:劉炯朗校長

紀 錄:高雪麗

出席人:詳附件

壹、宣讀及確認87學年度第四次行政會議紀錄:詳附件

貳、主席報告

  1. 九二一地震當日停電,上午700宣佈上課,另有二次餘震,1000宣佈停課。校內建物請工學院葉院長巡視。除碩齋外,校舍建物均良好。學校已發動九二一募款。
  2. 九二一地震清華大學因應措施。(詳劉校長致清華同仁公開信及校內因應措施等。)
  3. 暨南大學原本洽商本校化學系上課,最後仍決定管理上方便移至台大上課。
  4. 有關上學年度校務會議通過成立科技管理學院,教育部要求補充說明及再修正,據聞,結果樂觀。
  5. 有關國科會追求卓越激勵計劃申請案,目前由教育部復審中。
  6. 賀本校陳壽安、張石麟二位教授榮獲教育部第三屆國家講座,在頒獎典禮中同時追贈頒發一學術榮譽狀予日前不幸辭世的工學院院長黃光治教授,以表揚其多年來在學術界的卓越貢獻與成就。
  7. 校友捐款維修大禮堂將於農曆年後開始整修。
  8. 台灣應用材料研究所捐助清華1000萬及儀器設備。
  9. 精實工友政策,凡缺額系所,校方將儘量由校內調度。
  10. 名譽博士學位、傑出校友、名譽教授即將開始,草擬運作規則。
  11. 請各單位改善 homepage

參、各單位業務報告

彭教務長宗平

  1. 人社院教室安排及調動,日內將重新調整。
  2. 系所評鑑將於年度內執行,并成立籌備委員會。
  3. 新增系所:科技管理學院、天文所及重新審議資訊與應用研究所。
  4. 各大學部系所考招分離案將於91年度始實施,校內請於明年6月前提出申請。

王學務長天戈

  1. 暑期部分學生宿舍內部裝潢整修及屋頂防漏等工程。
  2. 開學前棒球隊及熱舞社同學赴北京清華五日體育交流,表現優秀。
  3. 九二一大地震已決定取消娛樂活動、清華博覽會。碩齋建物受損,特租借光復國宅為學生宿舍,並希儘快維修。
  4. 今日11:00召集研聯會、學生會共同商議清華學生對九二一事件如何因應配套措施。

王總務長明揚

  1. 暑假整修工程:(1)人社院耐震(2)工程一館整修(3)學生宿舍整修(4)機車停車棚更新及新建東門停車棚。
  2. 特二號道路工程說明已上網,將會在校內辦理說明會。
  3. 工友精簡措施,凡有缺額單位儘量予以補足。
  4. 實驗室安全衛生及環保措施愈來愈嚴,故沒有公司願承接,希各單位將廢料自行負責儲存。
  5. 有關電子公文文書E-mail行政革新作業希於1015日始實施。
  6. 九二一大地震,將全面限制使用電梯時限,并請電梯公司來校逐台檢驗電梯安全性。

張研發長石麟

  1. 原科中心處理遷移一切順利,職技同仁記大功或嘉獎。
  2. 原科中心提出大型計劃,已獲國科會通過,並給予5000萬經費改善原子爐設施。
  3. 材料中心進行大型研究並於系所合聘研究人員。
  4. 建教合作中心中創新育成中心於87.10.成立,但確榮獲經濟部700萬元經費支助。

計算機中心:趙啟超組長

  1. 九二一地震後網路及電話一切正常。
  2. 學生宿舍網路事,視宿舍停電而定。

資訊系黃能富教授提:希望更新教授宿舍網路之速度。

趙組長回覆:目前經費主要在主幹之更新及修繕,暫緩考慮教師宿舍網路更新。

工科系周懷樸教授提:由於經費不足,圖書館期刊刪掉太多,請各系圖書委員再考慮。

校長回覆:請王館長再研議之。

理學院:許世壁院長

  1. 院內各館舍安然無恙。但化學館師生搶救得宜,未成大災,得嘉勉學生。

工學院:葉銘泉院長

  1. 九二一地震後上課與否授權各系主任及任課老師決定。

人社院:曹逢甫院長

  1. 感謝學校大力支持人社院館舍修繕。

生科院:吳文桂院長

  1. 九二一大地震儘量維護不斷電系統,但純水系統炸斷引起館舍水淹,將嘉勉學生義務任勞排除積水。
  2. 積極支持全校生命科學之推廣。

原科院:江祥輝院長

  1. 九二一地震部份館舍有裂縫及漏水情形。

電資院:陳文村院長

  1. 資電館部份裂縫。
  2. 慰勞於九二一受災學生及同仁。

共教會:張主委元

  1. 共教會提案工程一館更名事,請大家支持。
  2. 陶藝教室地點經李家維主秘明快處理已定案,這段期間造成黃教授困擾,共教會表示歉意。

李主秘家維

  1. 更改校務會議時間112日召開。

葉主任甫文

  1. 九二一地震後,由於限電措施,會計行政流程稍有影響,如有緊急需要,將以人工方式儘速辦理。
  2. 碩齋宿舍因地震影響,學生不宜居住,擬另租光復國宅安置。已向教育部會計處報備,如有經費需求,即依程序辦理。

肆、清華校園網路系統-計算機中心:陸瑜小姐介紹清華校園網路。

伍、討論事項

  1. 國立清華大學汽機車管理收費辦法(總務處提)

    說明:如附件

    結論:

    (1)第2條:…。如有教職員工之配偶、父母及子女…刪除「配偶」二字。
       第8條:刪除「工本費」三字。
       其他照列通過。
    (2)修正全文如附件。
    
  2. 國立清華大學新進教師宿舍借住辦法(總務處提)

    說明:如附件

    結論:除第七條「分配原則」請總務處另訂外,其餘照列通過。

  3. 「舊工一館」定名為「教育館」,並於學校正式文件中使用此一名稱

(共同教育委員會提)

說明:

(1)依據本校各單位建築、設施之命(更)名原則及審議規定辦理。
(2)共同教育委員會、通識教育中心及教育學程中心即將遷入舊工一館二、
   三、四樓。
(3)該館一樓除正門入口至樓梯四週區域為前述三單位使用外,其餘區域為
   材料中心及電子所實驗室。所有使用單位於8月31日會議決議館名由共教
   會提行政會議決定。
(4)兩中心於八十七年七月十九日召開聯席會議正式建議「舊工一館」改名
   為「教育館」。
(5)「教育館」名稱簡潔有力,便於稱呼及記憶,並足以反映共教會、通識
   教育中心、教育學程中心之共同性。電子所、材料中心實驗室與工程教
   育密切相關,「教育館」名稱亦應可涵蓋之。

結論:通過更名為「教育館」。(贊成16位,出席人員30位。)

六、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