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八十八年十一月二日下午二時至七時
地 點:綜合大樓八樓國際會議廳
主 席:劉校長炯朗
記 錄:高雪麗、林維君
出席情形:詳簽名單,應出席人數135位
結論:本條文無異議通過修正。
考量因素。(謝小芩教授提)
結論:已函請人事室及總務處,依據八十七學年度第五次校務會議決議(88.6.8):「為落 實本校兩性工作平等,行政主管對職技員工之考績評量,不得以請產假作負面考量因素。」請在每年考評時以書面提醒各考評主管上項決議。
本委員會首次辦理問卷,問卷時程近暑假,時機較不宜,數度與委員會委員及行政單位同仁間討論及整理,問卷送出718份,回收320份,回收率約40%。
綜合建議:
校務發展委員會委員:二十四位
當然委員: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理學院長、工學院長、原科學院長、
人文社會學院長、生命科學院長、電機資訊學院長、共同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
計十二位。
續任委員:王小川、杜正恭、陳信雄、蔡春鴻、歐陽敏盛,計五位。
新改選人數:七位。
校務監督委員會委員:七位。
續任委員:梅 廣、開執中、謝小芩。
新改選人數:四位。
仲裁委員會委員:七位。
續任委員:張維安。
新改選人數:六位。
議事小組成員:七位。
當然委員:主任秘書。
續任委員:彭宗平。
新改選人數:五位。
開召集人執中提:徵求一位教授負責監督開票工作。
工科系鄧希平教授。
經校務監督委員會委員投票選舉及徵詢,新改選名單如下:
校務發展委員會委員總人數:二十六位 (原係二十四位)。
當然委員:十三位 (原係十二位)。
續任委員: 四位 (原係五位)。
新改選人數:九位 (原係七位)。
說明:88.11.2校務會議通過提名陳信雄教授為副校長,當然委員增加一位副校長,但陳信雄教授亦為校務發展委員會續任委員 (第二年),故新改選人數需九位。
校務發展委員會
當然委員: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理學院長、工學院長、
原科學院長、人文社會學院長、生命科學院長、電機資訊學院長、
共同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計十三位。
續任委員:王小川、杜正恭、蔡春鴻、歐陽敏盛,計四位。
新改選人數:郭博文、朱國瑞、吳茂昆、宋文里、黃一農、彭明輝、王懷權、陳 華、
潘晴財,計九位。
校務監督委員會委員:七位。
續任委員:梅 廣、開執中、謝小芩。
新改選人數:周姽嫄、陳士麟、王俊秀、張兗君、計四位。
仲裁委員會委員:七位。
續任委員:張維安。
新改選人數:蔣亨進、施純寬、王小璠、江安世、龔 正、溫于平,計六位。
議事小組成員:七位。
當然委員:主任秘書。
續任委員:彭宗平。
新改選人數:葉銘泉、朱國瑞、歐陽敏盛、王俊秀、王懷權,計五位。
根據本校組織規程第五條及第卅五條之規定:提名陳信雄教授擔任本校副校長,襄助校長處理校務。(劉校長炯朗提)
說明:附陳信雄教授履歷表。
建議:副校長提名案希由臨時主席主持之。(議事小組)
提議:請仲裁委員會召集人蔣亨進教授臨時主持之。(開召集人執中提)
結論:無異議通過請仲裁委員會召集人蔣亨進教授臨時主持。
臨時主席報告:蔣亨進教授 (略)
校長整體說明:
1.校長說明提名陳信雄教授為副校長的理由。
說明:詳情請參閱劉校長致各位校務會議代表信函。
副校長陳信雄教授候選人說明:
這次獲劉校長提名為本校副校長,是我很大的榮譽,也深感責任重大,自到清華28年來,有一半時間係兼任行政工作,對清華的行政工作一向不會主動追求,但如有安排會儘力接受,主要考量如何協助學校做的最好,是否有能力來勝任。身為清華教師,重視教學及研究,但當我任行政工作時,做好行政工作是首要考量,投入心力及時間於行政工作上。此次如獲各位代表支持,教育部同意備案通過,我仍會將主要時間及心力投入行政工作,儘最大努力來襄助劉校長處理校務。與劉校長過去相處時日來,劉校長希望我做的事,我相信有能力會把副校長的工作做好,讓劉校長有更多時間來思考及決策學校重大發展,在校外為清華爭取更多資源及提升形象。九個月前劉校長第一次向我提及副校長事時,我深感責任重大而猶豫,經洽談數次,我深知應出來襄助劉校長,為清華發展貢獻力量。我接受及感謝校長的安排及提名,近日很多同仁給我鼓勵,非常感謝,也懇請各位代表支持,謝謝大家。
與會代表詢答 (略)
投票:校務會議代表108位領取投票單。
結論:過半數贊成提名陳信雄教授為副校長。
由校園景觀委員會召集人李雄略教授報告:如附件。
結論:請陳副校長信雄成立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總務長、東院教授代表,校園景觀委員會及學生代表等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