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八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紀錄

期:八十八年十一月二日下午二時至七時

點:綜合大樓八樓國際會議廳

席:劉校長炯朗

錄:高雪麗、林維君

出席情形:詳簽名單,應出席人數135位
 

  1. 主席報告:
  1. 確認八十七學年度第四、五次校務會議紀錄
八十七學年度第五次校務會議紀錄中有關
    1. 校務會議提案程序第七條:提議修正為:校務會議進行中之臨時動議 (提案),須經出席人員五分之一(含)以上附議始得成立。

    2. 結論:本條文無異議通過修正。

    3. 八十七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事項執行報告:
    1. 為落實本校兩性工作平等,行政主管對職技員工之考績評量,不得以「請產假」作負面

    2. 考量因素。(謝小芩教授提)

      結論:已函請人事室及總務處,依據八十七學年度第五次校務會議決議(88.6.8):「為落 實本校兩性工作平等,行政主管對職技員工之考績評量,不得以請產假作負面考量因素。」請在每年考評時以書面提醒各考評主管上項決議。

    3. 教師倫理守則已由撰寫小組撰寫完畢,並已於10月27日由校長決議,將由秘書室分送全校教師。待未來運作一段時間後,再適度修正,並感謝撰寫小組陳召集人等成員撰寫完成。
 
  1. 校務發展報告:(略,請參閱書面報告。)
 
  1. 各委員會報告:
  1. 校務發展委員會
    1. 本學年度通過資訊系提出資訊系統與應用研究所,今年再度向教育部提出申請。
 
  1. 校務監督委員會:開召集人執中
有關本委員會提出對「校內重大行政措施追蹤查詢」進行意見調查整理後之建議事項。

本委員會首次辦理問卷,問卷時程近暑假,時機較不宜,數度與委員會委員及行政單位同仁間討論及整理,問卷送出718份,回收320份,回收率約40%。

綜合建議:

    1. 對於重大決策之擬定,校方應事前仔細討論加強溝通,接受建議,以避免無謂之爭執。政策擬定後則應確實執行。
    2. 有關公共安全與環境維護事宜,校方應特別予以重視,加強管理以保障生命財產之安全。
    3. 因特殊事件徵收之費用,應明定用途專款專用,公開帳目並接受查核。
    4. 有關校內之重要工程,應事前有完整規劃主動公告;施工時應講求效率,並應減少因重覆施工等所造成之無謂浪費。
    5. 對監督委員會本會委員認為希採積極主動為宜,建立相關網站,提供最速訊息。
其他相關細節建議及報告事項,請參閱本委員會附件。

 

  1. 仲裁委員會:蔣召集人亨進
上次校務會議後至本次校務會議間未處理任何個案,沒有報告。

 

  1. 各單位業務報告:(略,請參閱書面報告。)

  2.  

  3. 選舉八十八學年度校務會議各常設委員會及議事小組新任委(成)員

  4. 校務發展委員會委員:二十四位

    當然委員: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理學院長、工學院長、原科學院長、

    人文社會學院長、生命科學院長、電機資訊學院長、共同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

    計十二位。

    續任委員:王小川、杜正恭、陳信雄、蔡春鴻、歐陽敏盛,計五位。

    新改選人數:七位。

     

    校務監督委員會委員:七位。

    續任委員:梅 廣、開執中、謝小芩。

    新改選人數:四位。

     

    仲裁委員會委員:七位。

    續任委員:張維安。

    新改選人數:六位。

     

    議事小組成員:七位。

    當然委員:主任秘書。

    續任委員:彭宗平。

    新改選人數:五位。

     

    開召集人執中提:徵求一位教授負責監督開票工作。

    工科系鄧希平教授。

     

    經校務監督委員會委員投票選舉及徵詢,新改選名單如下:

    校務發展委員會委員總人數:二十六位 (原係二十四位)。

    當然委員:十三位 (原係十二位)。

    續任委員: 四位 (原係五位)。

    新改選人數:九位 (原係七位)。

     

    說明:88.11.2校務會議通過提名陳信雄教授為副校長,當然委員增加一位副校長,但陳信雄教授亦為校務發展委員會續任委員 (第二年),故新改選人數需九位。

     

    校務發展委員會

    當然委員: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理學院長、工學院長、

    原科學院長、人文社會學院長、生命科學院長、電機資訊學院長、

    共同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計十三位。

    續任委員:王小川、杜正恭、蔡春鴻、歐陽敏盛,計四位。

    新改選人數:郭博文、朱國瑞、吳茂昆、宋文里、黃一農、彭明輝、王懷權、陳 華、

    潘晴財,計九位。

     

    校務監督委員會委員:七位。

    續任委員:梅 廣、開執中、謝小芩。

    新改選人數:周姽嫄、陳士麟、王俊秀、張兗君、計四位。

     

    仲裁委員會委員:七位。

    續任委員:張維安。

    新改選人數:蔣亨進、施純寬、王小璠、江安世、龔 正、溫于平,計六位。

     

    議事小組成員:七位。

    當然委員:主任秘書。

    續任委員:彭宗平。

    新改選人數:葉銘泉、朱國瑞、歐陽敏盛、王俊秀、王懷權,計五位。

     

  5. 提案討論事項
  1. 提名副校長一人。

  2. 根據本校組織規程第五條及第卅五條之規定:提名陳信雄教授擔任本校副校長,襄助校長處理校務。(劉校長炯朗提)

    說明:附陳信雄教授履歷表。

    建議:副校長提名案希由臨時主席主持之。(議事小組)

    提議:請仲裁委員會召集人蔣亨進教授臨時主持之。(開召集人執中提)

    結論:無異議通過請仲裁委員會召集人蔣亨進教授臨時主持。

    臨時主席報告:蔣亨進教授 (略)

     

    校長整體說明:

    1.校長說明提名陳信雄教授為副校長的理由。

    說明:詳情請參閱劉校長致各位校務會議代表信函。

     

    副校長陳信雄教授候選人說明:

    這次獲劉校長提名為本校副校長,是我很大的榮譽,也深感責任重大,自到清華28年來,有一半時間係兼任行政工作,對清華的行政工作一向不會主動追求,但如有安排會儘力接受,主要考量如何協助學校做的最好,是否有能力來勝任。身為清華教師,重視教學及研究,但當我任行政工作時,做好行政工作是首要考量,投入心力及時間於行政工作上。此次如獲各位代表支持,教育部同意備案通過,我仍會將主要時間及心力投入行政工作,儘最大努力來襄助劉校長處理校務。與劉校長過去相處時日來,劉校長希望我做的事,我相信有能力會把副校長的工作做好,讓劉校長有更多時間來思考及決策學校重大發展,在校外為清華爭取更多資源及提升形象。九個月前劉校長第一次向我提及副校長事時,我深感責任重大而猶豫,經洽談數次,我深知應出來襄助劉校長,為清華發展貢獻力量。我接受及感謝校長的安排及提名,近日很多同仁給我鼓勵,非常感謝,也懇請各位代表支持,謝謝大家。

     

    與會代表詢答 (略)

    投票:校務會議代表108位領取投票單。

    結論:過半數贊成提名陳信雄教授為副校長。

     

     

  3. 對於特二號道路興建工程 (研聯會提)。
說明:以下二點為本校同意興建特二號道路之先決條件
    1. 新竹市政府應採用方案三規劃,並縮減道路使用寬度。
    2. 新竹市政府應承諾全額補助本校興建一棟新的學生宿舍。
建議:研聯會所提「特二號道路興建工程案」列入第二項討論案。唯建議學校在討論前先作專案報告。(議事小組)

由校園景觀委員會召集人李雄略教授報告:如附件。

 

結論:請陳副校長信雄成立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總務長、東院教授代表,校園景觀委員會及學生代表等參與。

 

  1. 臨時動議

  2.  

    散會